解读丨摇号买房是这样子搞的!(摇号买房是怎么摇的)
“
全款的往里走,按揭的不要堵门口,公积金贷款的请把共享单车挪一挪......
NO NO NO
”
昨天,成都房管局出了摇号买房的政策后,不仅全款的可以往里走,按揭的也可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说说这个摇号买房到底是咋个整的。其实,摇号买房这一做法,成都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在此之前,上海、南京、长沙于今年5月起就相继实施公证摇号买房的新规。
摇号买房对买房人有啥子好处?
先看新政细则:
《通知》要求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2016年10月1日以来,成都市本着科学管控、精准调控的原则,先后出台多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是,近期一些商品住房项目中捂盘惜售、捆绑销售、投资炒作等现象较为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促进商品住房开盘销售的‘公开、公平、有序’,维护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市场秩序稳定,因此出台本《通知》。”
广大购房者可以放心的是,《通知》明确要求,“全款支付”不得被“额外对待”,同时开发企业不得设置捆绑销售、挂牌价外收费等不利于购房人的登记条件,摇号过程将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应当场公示,同时排序时间应在“白天”。
小编归纳总结了以下几点:
1、全款买房不得被优先对待了,一视同仁,都摇号;
2、捂盘惜售、捆绑销售、投资炒作等违规行为将被进一步打击,以后多房源信息将更加透明,重点是不准捂盘;
3、不得设置捆绑销售、挂牌价外收费等不利于购房人的登记条件。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保持一致。
摇号,咋个摇?
开盘销售前3日发布摇号公告
《通知》要求及时公开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一房一价,一次性面向社会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捂盘的,再见了)
在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区域,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购房登记时,向登记购房人宣讲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并核验登记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后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复核后的具备购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名册》予以保存并及时反馈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公证机构。复核后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盘销售前3日发布摇号公告,同时公示导入摇号系统的《登记购房人名册》。
摇号排序选房应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应当场公示。摇号排序时间应在9:00-18:00之间。
在公证摇号选房结束的10日内,将摇号排序和选房结果公证书报送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简单的说,就是购房人登记——验资——进入摇号系统——摇号
如何避免摇号作弊?
放弃的房源可按序递补选房
有些人摇了号又放弃了,空出来的房源咋办?这一点政策也说的很清楚了。看下面:
因放弃选房所空房源或者按约解除《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退房源,在公证机构监督下,依原公证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号按序递补选房,房屋价格不得高于原开盘销售时公示的价格。
《通知》对公证机构也进行了约束,要求做好商品房销售方案、销售承诺书、公示的购房登记时间结束后汇总的《登记购房人名册》、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的《登记购房人名册》、全部准售房源纳入排序选房范围、公证摇号排序结果、依排序选房结果等保全证据公证。房地产开发企业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
所以,那些想通过摇号来作弊,违规的,别想多了。放弃的房源按序递补选房。
如何防止投机者通过摇号排序选到房?
前面讲如何摇号的时候已经说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购房登记时,应向登记购房人进行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宣讲,目的在于让购房人充分了解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一是防止购房人因不具备购房资格而不能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所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后果;
二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房登记环节对登记购房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通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打印的个人房屋信息记录、稳定就业(社保缴纳明细和工作单位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购房资格资料进行审查和保存,目的在于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住房限购政策的义务,落实维护市场秩序的主体责任;
三是建立摇号排序前的资格复核机制,要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的登记购房人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目的在于防止一些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投机者,通过摇号排序选到房源,导致真正需要住房且具备购房资格的人不能及时选到房源,同时此举也提高了递补选房的工作效率。
就是说,购房者在登记的是时候,会有严格的资格验证把控环节。
如何避免摇号选房后转手高卖等违规行为?
市房管局表示,将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通知》明确:网上签约系统对处于 “定购”“拟定合同”状态的房源予以锁定,一律不予变更合同主体,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对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该要求明确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对于购房的登记、摇号、合同签订、备案等环节的一致性予以了严格管控,确保公证摇号按序选房措施的有效实施,切实遏制虚假认购、投机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必须一致。公证机构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材料不实、虚假承诺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非法干预摇号排序公证活动的,不予办理公证或终止公证。
发现作弊咋处理?
市房管局表示,将严厉查处违规行为。《通知》要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暂停当期开盘销售商品住房的网签资格,暂停后续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受理,纳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信用黑名单,并在“成都信用网”公开曝光。
《通知》具体实施时间?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办公、商业等非商品住房可不实行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摇号买房,
说来就来了,
你准备好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