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行动(五) | 省时又省力,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我来教您搞定!(电子税务局可以异地缴税?)
为方便企业跨省经营,便利企业跨省缴税,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创新开展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武汉市纳税人可使用在湖北省外开设的银行账户便捷办理武汉市缴税业务,以全流程电子化方式将税款跨省直接缴入武汉市国库,有效解决企业异地缴税“多次跑、往返跑”的问题。目前武汉市24家银行可办理相关业务。
怎么操作呢?
根据本期操作指引
赶紧体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服务吧!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可采取实时扣税与银行端查询缴款两种方式。采用实时扣税方式,需要纳税人与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简称“三方协议”);采用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不需要签订“三方协议”。
一、实时扣税方式
(需签订“三方协议”)
纳税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三方协议”签约,办理纳税申报后通过“三方协议”进行缴税。为保护纳税人资金安全,线上签约要求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户名称一致。目前武汉市辖内24家银行可办理该项业务,详见附表《武汉市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一张表”》(以下简称《“一张表”》)。
特别提示:无论是线上签约、还是线下签约,“三方协议”中的“银行营业网点”、“开户银行行号”、“缴款账号”和“缴款账号名称”,相应填写纳税人在湖北省外的开户银行账户信息;清算银行号应根据银行行别对应填写武汉市国库相应的清算银行号。具体如下:
线上签约指引纳税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线上签约。
(一)存款账户报告1.进入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如下图所示:2.录入操作类型、账户性质、银行开户登记证号,发放日期,行政区划、银行行别、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币种、首选缴税账户标识、一般退税账户标识、出口退税账户标识,开户日期等必录字段。如下图所示: 3.提交附送资料。【上传】商业银行提供的相关账户、账号开立证明扫描件后,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二)
网签三方协议
1.进入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 —【网签三方协议】。如下图所示:2.进入网签三方协议界面,点击【新增】按钮。如下图所示:
3.进入纳税人身份验证界面,系统分别对纳税人状态、登录方式、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通过”后,输入CA密码,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4.填写经办人姓名和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填写在页面指定位置,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5.进入签约账户信息界面,点击右下方【获取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按钮。如下图所示:
6.系统自动提取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纳税人从中选择一条记录,点击【确定】按钮。如下图所示:
7.纳税人选择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会自动填充到三方协议账户信息中 ,提请纳税人核实。其中,“清算银行号”必须符合上述“特别提示”要求。核实无误后,点击【验签】按钮,系统返回验证结果为“验证成功”,则纳税人三方协议签署完成。
线下签约指引1.纳税人赴其在汉经营辖区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三方协议”,填写相关信息。
2.纳税人将加盖税务机关印章、纳税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三方协议”,送至账户开户银行或者银行在汉分支机构办理签约。各银行签约地点不同,详见附表《“一张表”》中的“线下签约”。
二、银行端查询缴款
(不需签订“三方协议”)
针对频次不高、临时性的缴税需求,纳税人可通过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实现电子缴税,不需签订“三方协议”。目前武汉市辖内24家银行可办理该项业务,详见附表《“一张表”》。
业务指引(一)获取缴税凭证1.线上办理。
纳税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生成并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具体操作如下:
(1)完成税费申报后,进入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扣款查询】。如下图所示:
(2)根据“申报日期”,查询应缴税费信息,点击对应【扣款】按钮。如下图所示:(3)进入缴款方式选择界面,点击【银行端扣款】,生成《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点击【打印】按钮。如下图所示:
2.线下办理。
纳税人赴其在汉经营辖区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领取纸质《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如下图:
(二)划缴税款纳税人取得《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可在办税服务厅刷卡、扫码缴税;或者在银行柜台、银行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办理现金、 刷卡、转账缴税。详见附表《“一张表”》中的“银行端查询缴款办理渠道”。以工商银行为例: (A) 线上渠道纳税人(缴款人)登录工商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办理缴税。
以企业网上银行为例,登录企业网上银行后依次点击“付款业务—税务服务—银税通—实时缴税”菜单,在界面中输入“纳税人编码”(即纳税人识别号) 、“外部申报电子序号”(即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征收机关名称”(可模糊搜索),选择“付款单位”,点击“查询”。核对返显的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缴税,验证客户证书后提交缴税指令(如提示需审批则由企业授权人员批复)。
(B)线下渠道(开户银行或工商银行武汉市网点的柜台、自助设备)
付款账户是单位结算账户的,纳税人需在《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上加盖预留印鉴,在网点柜台办理;付款账户是工商银行个人银行卡的,纳税人持卡在网点柜台或智能打印机上办理。
温馨提示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对于武汉市纳税人使用在湖北省外开设的银行账户缴税的事项,纳税人可咨询“湖北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027-12366) 、开户银行及其武汉市内分支机构。
附表 下载—完—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