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的通知(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下载)
关于全面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管部门,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房管部门,辖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和备案效率,保障房屋交易安全,方便购房群众办理后续业务,决定在全市全面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现商品房买卖网签系统增加电子签章(开发企业)和电子签名(购房人)功能。开发企业采购具有人脸识别、指纹采集、身份证读取、电子签名功能的手写板,在签订合同时采集信息使用。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需先将拟签订合间房屋信息及购房人限购材料信息,预售首付款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上传预审。三、预审通过的房屋,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加盖电子签章,购房人通过手写板进行电子签名。合同签订后,由开发企业点击“提交备案”,上传至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进行备案,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完成后,将信息推送到共享平台,供各部门和购房人办理后续业务使用。四、签订的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传统在纸质上签章、签名的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可依据需要随时打印出纸质形式。五、开发企业应加强宣传,引导购房人正确使用电子签名进行合同签订,确保购房人按照自己真实意愿进行操作。兹通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20年12月21日
来源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