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商品房合同实现“网签即备案”(张家口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2月27日,市民王女士在中泰城售楼处销售人员的协助下,顺利完成了商品房合同电子签约和备案,这也标志着我市第一本电子签约的网签合同正式生成。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市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已经在我市主城区顺利完成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及备案系统的测试,并于2月27日正式运行。实现“网签即备案”后,市民购买新房签订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企业加盖电子签章,购房人通过手写板或手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开发企业上传至市房产交易部门申请备案。备案完成后,市房产交易部门将电子合同信息推送到共享平台,供各部门和购房人办理后续业务使用,使整个商品房交易环节更加顺畅,同时有助于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副主任刘伟介绍:“为更好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市住建部门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再提速。‘网签即备案’既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又提高了办事效率,还减少了企业的报送资料的时间,节约了市民的办事时间。‘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再次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是服务于民的现实需要。”
据了解,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传统纸质签章、签名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可在完成电子合同网签备案后,根据需要自行打印纸质版合同。(黄 超)
编辑 帆帆
来源 河山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