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冒名开户、挂失、解挂、签约或取消电子银行业务?(如何防范冒名开户情形)
冒名开户
【案例】一位女士来到某商业银行,该女士出示了一张姓名为周某、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眉山的居民身份证,打算办理开户业务。经联网核实,该身份证真实有效,但该女士相貌与身份证照片有一些不一致之处:该女士脸型偏宽,而身份证照片中脸型偏长且略显方形,脸上还有大面积黄色斑块,该女士以“化了妆、遮住了”为由进行搪塞。在复述身份证号码时,该女士略显迟疑,存在背诵的嫌疑。
另外,当柜员提示该女士出示其户口本、驾驶证等辅助证件以确认其身份时,她离家较远为由,未能出示辅助证件。至此初步判定这是一起使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冒名开户事件。
【案例分析】不法分子持他人证件进行冒名开户,账户用于洗钱、欺诈等违法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银发【2008】191号中明确:各银行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加强对个人银行账户开立的审查,识别客户的真实身份,不得为存款人开立假名和匿名账户。开立账户除要求存款人提供法定有效证件外,银行还可根据需要要求存款人出具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证、保障卡、学生证、介绍信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以进一步确认存款人的身份。
通知明确了银行的义务和权力:
一是客户开立账户银行不仅有义务对客户提供法定证件进行联网核查确保身份证件是真的,而且有义务确认身份证件身份信息与客户本人身份是否相符,就是要“真证真人”。
二是对判断身份证件上的照片与客户是否为同一人存有疑问、或审核相似但不敢肯定时,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要求客户除提供开户法定证件外,提供有效辅助证件是有制度依据的。
冒名挂失【案例】某支行柜员为客户办理密码和书面双挂失业务,在挂失结清销户时发现非客户本人办理业务,有冒领客户存款的嫌疑。柜员立即办理了挂失销户冲正业务,并与客户开户凭条笔迹进行了比对,确认不一致,通过开户凭条上留存的联系电话和地址,均未联系到户主本人,此账户现处于挂失状态。此冒名办理挂失业务被及时制止,有效控制了客户资金被他人支取的风险。
【案例分析】柜员在后续处理时及时发现并制止,采取了补救措施,消除了隐患。如未能及时补救,银行将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并承担资金损失。
个人业务风险等级最高风险业务,客户身份识别是重中之重。在办理挂失业务前,一定要严格进行客户身份核查、身份识别,检查挂失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查看是否为真实证件,并将证件照片与挂失人进行认真比对。对仅凭证件仍不易确定其户主身份的,应向挂失申请人提问,提问内容可围绕所挂失账户的基本情况展开,比如:户主的出生年月、账户余额、开户日期、开户金额、开户时留存的联系方式,近期的主要交易情况等。
冒名解挂【案例】某客户身份证、银行卡丢失,通过95533对银行卡进行挂失支付,但后来客户发现已口头挂失银行卡内资金被支取。经查证发现客户口头挂失的银行卡在某网点被人冒名办理了解挂,并进行了密码挂失后支取,客户准备起诉银行。
【案例分析】柜员对挂失解挂身份识别的风险认识不全面,挂失解挂既有可能是客户找到丢失银行卡和身份证,也有可能是偷盗者或捡到者拿客户身份证和银行卡冒充客户进行解挂。
特别是对卡片解挂后对密码挂失更应多一些戒备,不仅要核实证件更要确认客户身份,要在照片与相貌比对基础上核对其他客户信息或账户信息,还可以采取让客户提供其他证件,延迟办理后续处理,拨打核对客户预留电话等措施。
冒名签约、取消电子银行【案例】某客户来到银行某网点,反映刚接到短信说银行取消了手机短信,客户本人并未办理过取消业务且身份证丢失,后经查实客户丢失的身份证被人冒名在异地开立一张新的银行卡并取消客户原签约网银、手机银行、短信业务,并用新开立银行卡签约了电子银行业务。
【案例分析】办理开销户、大额交易、挂失、解挂、挂失后续处理、签约网银、签约手机银行、修改客户编号、合并客户编号、开通自助设备交易、申请贷记卡、购赎理财产品、购买保险产品、购赎基金、购买贵金属等业务要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身份证件的核查和客户身份的识别,杜绝冒名顶替办理业务事件的发生。
以下“六步”方式对开户人的身份进行合理性审查,发现不合理或可疑时,拒绝开户。
第一步:人证核对。
认真对比客户样貌与身份证件照片的特征是否相符,逐一观察开户人五官的特征与相片进行比较,核对时,要在客户抬头时与客户目光对视,并注意客户是否出现低头回避、目光躲闪等不自然表情,如有则需加以关注。
第二步:交谈核对。
通过原客户信息与开户人交谈了解,进一步确认客户身份,手段包括客户个人信息核对、原开立账户信息核对以及其他信息核对,如客户反应较迟疑,则需对其身份多加注意。同时,须重点关注持有异地身份证件办理开户同时主动要求开通我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的客户。
第三步:辅助证件核对。
在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对客户身份仍存有怀疑的,柜员还可以提请客户提供居民户口簿、护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公用事业账单、学生证、介绍信等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作为身份验证的辅助证件,以核实客户身份,否则应拒绝办理开户。
第四步:授权人员再次核对。
授权人员应切实履行好授权复核职责,负有同等审核客户身份的义务。必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人证核对”,核查中如有疑问应再次对柜员未问及的客户的其他信息进行核对。经办人员与授权人员必须做到各自单独识别、双重把关及不重叠的原则。
第五步:特别关注陪同人员。
柜员在核实客户信息和原开立账户资料时,如客户对证件或系统原信息、已经开立的账户完全忘记的,此时又有陪同人在旁指导或出言辩解的,应给予特别关注,并出于防止客户个人账户信息外泄风险,柜员可善意提醒客户在办理业务时,应请其他陪同人在柜台的一米线外等候,必要时请大堂经理予以协助,避免客户受到人为控制开户的可能。
第六步:规范后续处理。
对于事后发现冒名开户成功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假冒开户后续处理,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来源:全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