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术芳/出口退税预申报提示无此报关单咋破(出口退税怎么预审)
关于出口退税预申报提示“海关数据中无此报关单号”的问题,在之前的几篇文章中都有详细的讲解原因(王术芳/退税预申报一直提示“海关数据中无此报关单号”是咋回事),还是有很多人出现这个问题无从下手,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老王把处理步骤再梳理一下:
第一步:先判断是否属于报关单号录入错误。
报关单号录入规则:18位报关单号+0+两位项号(项号就是在报关单品名前面所显示的阿拉伯数字,录入报关单上的哪条商品就需要对应该商品前面的项号)
如果属于录入错误,则撤销数据修改并重新生成申报数据预申报即可。
如果不属于录入错误,则进行第二步:
进电子口岸查询该报关单是否有数据
1、如果在电子口岸中查询不到该报关单,那就要先判断是否结关
进海关总署网站(http://http://www1.customs.gov.cn/),找到“办事服务”模块,点“信息查询”,如图:
进入通关状态查询,查询该报关单是否已结关。录入18位报关单号和验证码,查询结果如图:
在这里查询通关状态,会出现两种结果:1.已结关;2.已放行
如果出现“已放行”,这说明该票报关单还未结关(多数是因为舱单信息与报关信息不符造成),那需要联系报关行,找海关查询下什么原因造成未结关,进而进行修改。
如果出现“已结关”,这说明该报关单在海关哪里是没问题的,企业在电子口岸查询不到说明电子口岸传输上出了问题,需要联系电子口岸重新传输。
2.电子口岸中能查询到该报关单,则需要根据所查询出来的“数据实时查询状态”进行判断:
(1)发送国税总局成功:
这说明数据中心已经把报关单信息发送出去,但总局还未接收到。如果该状态一直持续超过24小时的,则需要联系电子口岸010-95198重新传输
(2)国税总局接收失败:
说明数据中心虽把报关单数据传输出去了,但总局接收失败了。需要联系电子口岸010-96198进行重新传输
(3)国税总局接收成功:
该状态说明报关单信息已经传给总局了,至于是不是更新到审核系统了只能通过预申报才能知道(有些地区的出口退税申报平台上有外部数据查询功能,通过报关单查询能查到数据,但并不代表税局的审核系统里有此数据)。若这个状态出现后一直提示无此报关单号的疑点的,出口企业需要进入退税申报系统中,在其他向导中填写《出口信息查询表》,生成电子数据并打印该表交主管税局为其查询。主管税局会通过电子数据传输系统的出口退税子系统进行查询并把该报关单信息导入审核系统中;对于查询不到的需要上报总局进行查询。
以上都处理了,但还是一直没信息的,那么到了出口年度次年的3月15日至4月申报期截止前,就需要操作第三步了:
无电子信息备案:
对于一直没信息的,出口企业需要进退税系统中填写《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打印并生成电子数据交主管税局进行无信息备案。经备案的出口报关单不再受退税申报申报期限的限制,啥时候有信息了再啥时候申报即可。
声明:
本文由中华会计网校特约讲师、青岛海关电子口岸特邀讲师、中国国际商会河南商会跨境电商委员会特聘专家讲师王术芳讲解并拥有版权,未经允许不得用于商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