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已经签订,所有费用未缴纳可以反悔吗?(租房合同签了没交钱 反悔怎么办)
在租房的时候要签订一份合同,来保障双方的权益,但是在租房吊顶过程中,也会出现解除租房合同的事项发生,这个时候也是必须要签订一份合同的,但是租房解除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网友咨询:
租房前,和中介沟通,中介说申请费、管理费都免除了,而且公寓方已经将我加进提前入住的名单,等着八月初公寓通知我入住就行。于是我就签了合同,签约后,公寓方表示不能提前入住(因为是学生,开学比合同开始日期早需要提前入住),而且申请费管理费都是要交的。 现在我什么费用都还没有交,租金、押金、定金、管理费申请费什么都还没有交。 公寓说如果我不租了需要交转租费1000美元。 现在我想解除这个合同,不交这个转租费,合法吗?
贵州泽丰律师事务所薛鑫律师解答:
你要认真看租房合同,重点看违约责任条款。如果合同条款写明违约交1千元违约金,那么如果你不租房了,属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租房合同没有违约条件,也应承担违约责任,只不过违约金可以协商。
合同是当事人的法律,是全面履行合同。
薛鑫律师解析:
定金和订金有本质区别:
1、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