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允许上市公司通过电子签章办理业务-爱签电子合同(证监会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刻不容缓)
证监会:允许上市公司通过电子签章办理业务-爱签电子合同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 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了多项“电子化”工作安排:



《通知》的发布,旨在通过强化线上工作能力,帮助受疫情影的企业化解当前材料文件无法及时传输、签字盖章难等难题,不断优化监管安排,助力企业纾困,加快恢复发展。
同时,也将进一步推动电子签章在首发上市、北交所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实现深化应用。
此前,上交所、深交所等两大交易所已经在发文中明确,在提交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申报或信息披露时,支持使用电子签章方式办理业务,提升办理效率。
3月27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放宽信息披露文件报送形式要求。文件信息披露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实体签章的,可以暂时以电子签章等代替。

5月4日,深交所发布《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允许采用电子签章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在提交IPO、再融资、并购筹组申报文件信息或信息披露文件时无法统一签名或盖章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提供电子签章等方式办理业务。

证监会、深交所、上交所的相继发文,再次拓宽了电子签章的应用场景,也释放了金融行业普及电子签章的重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