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电子送达,来了!(重庆两江自贸区法院)
10月28日,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重庆市银行业协会签订了《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合作协议》。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成为全市首家与市级专业性行业协会签订电子送达合作协议的基层法院。今后,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在审理涉银行金融纠纷案件过程中,当事人若是重庆市银行业协会会员,便可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其直接送达诉讼文书。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小波、重庆市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王成保,副秘书长程建波及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等相关银行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
过去,法院送达文书,无论采取何种送达方式都需要纸质文书,送达效率低、成本高。协议签订后,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外的程序性文书,如民事起(上)诉状副本、答辩状、受理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程序性诉讼文书均可通过电子送达方式进行送达。根据协议规定,重庆市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辖区内各银行机构填写的《电子送达方式确认书》并建立信息库,信息库内的电子送达地址将作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文书送达的专用电子送达地址。
目前,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重庆市银行业协会已达成了《关于加强沟通搭建交流平台的意见》《关于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同建立常态化联络沟通机制、协同发展调研指导机制、法律风险防控提示机制、多元化解信息共享机制。签订《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合作协议》正是双方促进深化合作、加强联络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落实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举措。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自2018年12月24日成立以来,至今受理金融借款、保险、融资租赁、小额借款、保理、私募基金等各类金融纠纷合计4589件。涉诉主体包括国有五大商业银行、全国股份制银行、地方银行、新型网络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部分金融纠纷当事人人数众多,“送达难”成为制约审判效率的重大障碍。
三大优势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副院长张小波表示,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重庆市银行业协会签订电子送达合作协议,这是重庆市基层法院首次与市级专业性行业协会组织签订电子送达合作协议,有着很好的示范效果。电子送达作为新兴送达方式,与传统送达方式相比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
一是降低诉讼成本。以往的程序性文书文书送达需要制作纸质文书,文书体量巨大,在当事人无法有效送达的情况,大量文书被退回,且造成额外ems的快递支出,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在前述两方面的成本趋近于零,极大降低诉讼成本。
二是提高诉讼效率。程序性文书文书的制作采用一键生成的方式,减少了打印、盖章、填写快递面单、邮局投递等中间环节,一键生成、一键送达,从案件立案到庭前文书送达至少缩减以往一半以上时间,极大提高诉讼效率。
三是减轻当事人诉累。以往的送达需要当事人按照被告人数提供纸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被告人数较多、证据副本较多的情况下,需要准备大量的材料,且经常需要往返法院,而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在家里将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扫描后上传,而无需自己到院提交,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极大便利当事人。
因此,电子送达的推广不仅有利于当事人享受法院优质高效的送达服务,同时对破解送达难题、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维护当事人正当利益均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