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天津九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工资)
原标题: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和投资”),三和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9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约定购回式交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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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交易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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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交提案和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山西证券按照三和投资的书面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交易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权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三和投资;
4.待购回期间,三和投资可以提前购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约定禁止的情形除外;若因交易一方主动申请提前购回或其他原因提前购回,到期购回证券安排自动废止,须重新发出购回委托,购回交易要素另行计算;
5.本次交易前6个月内,三和投资未增持公司股份;
6.购回期满,如三和投资违约,山西证券有权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处置标的股份。
四、备查文件
1.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4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刘毅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19,457,6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9597%。
2、现场会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88,935,8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582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0,52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77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59,7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6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6%。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9,452,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9,452,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9,452,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9,452,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452,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5,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7%;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452,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5,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7%;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452,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5,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7%;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452,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5,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7%;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452,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5,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7%;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刘梦时律师、张巨祯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432)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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