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企业缓缴公积金 职工贷款不受影响(公积金缓缴不影响职工提取和申请贷款)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邓琴)为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缴存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近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文件时效日期:2022年12月31日。
图源: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通知》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企业在申请缓缴时应提交《2022年因疫情缓缴单位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两项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通知》明确,在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罚息(本通知生效期间内产生的罚息,已扣部分将退回至主借款人还款卡),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另外,《通知》对业务办理渠道方面也提出相关政策,提升业务便利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在中心官网、营业部前台提交材料申请缓缴。异地缴存的企业和职工方面,受疫情影响无法在缴存地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可申请办理个人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退休提取、购房提取、单位登记开户、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还清贷款、开具贷款全部还清证明等“跨省通办”事项;职工申请办理购房提取“跨省通办”事项的,由中心向缴存地中心发起业务申请,并向职工反馈办理结果。
企业方面,可登录中心官网在线办理单位登记开户、汇缴、补缴、缴存基数调整、单位账户启封、缓缴、降低比例缴存、缴存比例调整、单位应缴年月变更、暂存款退回、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职工手机号码变更、同城转移、单位合并、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单位账户封存,个人调账,冲个人缴存、个人账户合并、个人账户设立、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启封、集中封存等业务。
职工方面,可通过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办理离职提取、退休提取、出境定居提取、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租房提取业务,申请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查询个人贷款和缴存情况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