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江苏日盈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广发银行“物华添宝”G款2021年第26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挂钩白糖2205合约看涨阶梯结构)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常州市惠昌传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昌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 资金来源
惠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惠昌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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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6、公司在每次投资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同时,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如本结构性存款成立且客户持有该结构性存款直至到期,则广发银行向客户提供本金安全保障。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极低风险,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乙方:常州市惠昌传感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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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款金额:(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00元。乙方“授权指定账户”名称:常州市惠昌传感器有限公司。
3.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银行保证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投资者在结构性存款计划项下资产,严格履行结构性存款合同,并在合理可行的限度内,尽其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的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结构性存款到期日,广发银行向投资者归还结构性存款本金和应得的结构性存款收益,该结构性存款本金和结构性存款收益于到期日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投资者应向结构性存款账户存入足额的结构性存款本金,由于投资者的原因造成结构性存款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挂失、换卡等特殊情况或被司法或行政机关采取冻结、处置等强制措施而导致扣划、认购不成功的,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冷静期内,如投资者改变投资决定撤销产品购买,可向广发银行提出撤销购买申请。广发银行将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客户的全部投资款项认购资金。
5.结构性存款本金与收益的兑付
结构性存款到期日,广发银行向投资者归还结构性存款本金和应得的结构性存款收益,该结构性存款本金和结构性存款收益于到期日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6.争议处理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本金部分纳入广发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取决于白糖期货合约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三)风险控制分析
惠昌公司此次购买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是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该笔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次交易发表同意的意见。同时,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最后,公司在此次交易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实时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如本结构性存款成立且客户持有该结构性存款直至到期,则广发银行向客户提供本金安全保障。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极低风险,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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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购买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惠昌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惠昌公司并未占用母公司及集团其他子公司的现金,且惠昌公司本身也不存在大额负债的情形。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为12,666.68万元,此次购买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支付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7.89%,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惠昌公司本期购买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由于业务模式为收取合同的现金流量而非出售金融资产,该结构性存款符合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1、尽管惠昌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从而影响收益。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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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八、备查文件
广发银行“物华添宝”G款2021年第26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挂钩白糖2205合约看涨阶梯结构)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