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数据如何才能成为有效证据(电子合同有效的条件)
随着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的普及应用,不少人认可青睐,还有不少人心存质疑,认为电子数据存储不安全,一旦发生纠纷,无法被司法机构采纳信任。
事实上,不管是《合同法》、《电子签名法》,还是《民事诉讼法》都将电子数据纳入了八类证据范围。是受到司法机构认可的。
但是电子数据要成为证据,首先就是要符合证据三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并且司法机构在认定电子数据时还会从以下几个维度进行判定。
1、电子证据的形成。也就是电子合同数据的形成,可以追踪溯源,签署人、签署时间、签署地点等信息都需要明确,且不能被篡改。
2、电子证据的保存。根据商务部发布的《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明确,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是指独立于电子合同签订各方,能够提供电子合同数据信息保存的服务机构。它可以应合同签订一方或多方的请求对合同订立过程提供多种数据存储服务。
因此,电子合同数据要成为证据需由第三方进行存证。
3、电子证据固定的承载。如签署的电子合同承载在硬盘、sd卡或者是云端服务器,这些介质是否安全,会不会容易损毁、有没有备份之类的,是否容易被篡改之类的问题,也是在电子证据考量的范围之内。
签盾电子签名是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签署完成的合同数据存储在平台云端服务器,并由公证处提供公证核验,同时利用区块链、时间戳、哈希等技术,确保电子签约过程证据链保全,保证电子合同数据不被篡改,存储安全,一旦发生纠纷,可提供追溯过程的全链路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