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蓬江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智能设备对一涉案房产执行现场查封(江门蓬江法院拍卖公告2022年)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余韵欣
3月27日,记者从江门蓬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智能设备对一处涉案房产进行现场查封。据悉,这也是江门全市法院首家使用“电子封条”的基层法院。
蓬江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智能设备对涉案房产执行现场查封
2022年,侯某不履行劳动仲裁确定的支付工人工资义务,工人愤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蓬江法院立案后,依法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对侯某名下一处房产进行登记查封。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双方协商,可侯某仍拒不按期履行。为及时维护工人合法权益,蓬江法院计划对查封的房产采取司法拍卖措施。为确保房屋安全以及司法拍卖顺利开展,2023年3月23日上午,执行法官依法启用“电子封条”对房屋进行现场查封。
迫于法律强大震慑,事后侯某主动联系执行人员,支付了部分款项并就余下债务制定了分期履行计划。
据介绍,传统的纸质封条具有易脱落、遭损毁,还无法对非法损毁封条、违法进入查封场所、破坏查封现场的违法者及其违法行为进行证据固定等劣势。现在使用的“电子封条”有四大优势:视频监控,执行法官可以通过“电子封条”对居住房屋、厂房、车位、车辆机械等查封财产情况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对案情进展及财产保全情况进行全天候监管,全方位提高执行效率,解决执法过程中的众多财产查封效果不理想等难题;一键报警,任何人走近或触碰,“电子封条”都会自动摄影摄像,将信号传送到执行人员的手机终端,使执行人员第一时间掌握查封财产的情况;数据取证,当有人试图破坏封条时,设备会立即播放执法机关的警告语音,并拍下破坏者的视频照片,及时传至查封管理平台以及执行人员手机上;信息管理,通过扫描“电子封条”上的二维码,被执行人可以详细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解封方法以及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执法人员还可通过管理平台对被查封人房屋等财产进行查封管理、财产信息查询、修改等操作。
电子封条的启用是蓬江法院在执行信息化建设探索过程中的一次实践,它以“司法+技术”为手段,起到了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强力提升执行权威的办案效果,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冯小静